为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造,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,依据《教育信息化十年开展规划(2011-2020年)》《教育信息化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《福建省“十三五”教育开展专项规划》等精神,特制定《中小学智慧校园建造规范》。
一、智慧校园建造方针
智慧校园建造,是指在中小学学校内,依照科学的学校开展理念,以新一代信息技能和才智使用为支撑,在泛在信息全面感知和互联的基础上,全面整合校表里的资源,完成人、物、校区功能体系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的智能自感知、自适应、自优化,然后智能识别师生集体的学习、工作情景和个体的特征,将学校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有机衔接起来,为师生建立智能敞开的教育教育环境,改动师生与学校资源、环境的交互方法,进步教育教育质量和办理水平,促进师生全面开展。
二、智慧校园建造基本原则
(一) 总体规划、分步施行。从学校开展的实际问题入手,注重智慧校园顶层设计和一致规划,在规划指引下,杰出重点、以点带面、分步施行、逐步深入,不断增强施行使用效果,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化协调开展。
(二)一致规范、分类辅导。规范智慧校园建造,建造过程注重统筹、证明与监督规范先行,以需求强烈的智慧教育办理使用为突破,选取有条件的学校强化辅导,由点及面有序推进智慧校园建造。
(三)模式探究、交融立异。充分使用智能化教育环境,杰出培养教师的教育技能才能、信息环境下教育立异的才能,学生的自主学习才能、协作学习才能、探究学习才能和信息技能素养,促进信息技能与教育教育核心业务的深度交融,完成教与学方法和教育模式的革新与立异。
完善和构建根据物联网的智能化学校环境、智慧教室、学校一脸通智能感知体系、学校智能监控体系等硬件环境,交融建成根据云核算、虚拟化和物联网等新技能支撑的“智慧校园”归纳办理体系渠道,可完成:学校归纳办理、教务办理、教育预测辅助决策、教与学的归纳点评、分层教育、走班排课、资源办理、财政与装备办理、家校互联、数字图书馆等功能,并使用一致的基础数据库经过数据流完成相互相关的数据调用;经过学生“智慧校园”归纳办理渠道,在学生的考勤办理、收费办理、消费办理、宿舍办理、家校互动、场所办理、图书办理、考试监控和安全办理等方面完成智能化办理。